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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贷款利率应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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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四月一日,国务院批准人行调整部分存贷款利率,但结算贷款利率仍保持3‰未动。明显偏低,助长企业对贷款结算漠不关心,不利于贯彻“钱货两清”的原则和加速资金周转观念。也不利于信贷规模的有效控制和银行内部经济核算。铜川市三月底止。
出处 《武汉金融》 1985年第8期15-,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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