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供销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自有资金;二是借入资金。企业的这两部分资金中,只有银行贷款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支付利息。而企业自有资金则不支付利息,也就是无占用费。因此,这部分资金周转的快慢,利用效果的高低,对企业自身经营压力不大。这样,在资金使用上就出现了“资金越多越好”,不讲周转快慢,不讲使用效果的不合理现象。其后果造成大量商品物资积压,资金周转缓慢,经济效益下降。要解决好上述问题,我认为应采用经济手段加强管理。具体作法是,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所属各个企业自有资金的占用额,按照目前银行的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各企业单位将资金占用费按月提取,分季上缴给企业主管部门。为了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出处
《武汉金融》
1985年第8期18-,共1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