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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贷实存”以发生在县一级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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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仍有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必要,特别是“实贷实存”。我认为“实贷实存”应从发生在省一级,速改发生在县一级为宜。因为“实贷实存”发生在省一级,实际形成了“省级实贷实存,地区不贷不存,县级不贷只存”,弊病较多:①不利于按实际情况调拨资金,一个省管辖那么多县,各县和各专业银行的资金情况朝夕多变,省一级不可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各专业银行资金的实际余缺情况,只能凭下级专业银行的报表和汇报进行资金调拨,表面上看,省级控制了资金调拨权,实际上因不能了解实情往往发生“盲从”。
作者 陈亚生
出处 《武汉金融》 1985年第8期26-,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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