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自七九年实施外汇留成制度以来,一直沿用的是外汇额度留成制。可谓额度留成是指创汇单位在与中国银行结汇后,国家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比例留给地方、部门、企业的用汇指标(或称用汇权力).它较之现汇留成,更符合我国客观实际:我国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大量外汇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在国内产品缺乏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外汇供求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实施额度留成对鼓励企业出口,国家集中使用外汇资金起着重要作用.但外汇额度留成制也存在一些弊端,中心问题是:一方面,国家分配给了地方、部门、企业一定的外汇使用权;另一方面,国家又集中使用了这部分外汇,造成了外汇使用上的“一女多嫁”现象.
出处
《武汉金融》
1986年第12期36-,共1页
Wuhan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