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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经营“委托贷款”弊大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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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人民银行经营“委托贷款”的起因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正式分设建立,负责管理全国的金融事业,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刚刚建立起来的中央银行由于一系列制度办法未能配套改革,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是有其名无其实。尤其是基层人民银行处在经济上没有钱(贷款权)。
作者 杨建平
出处 《武汉金融》 1987年第4期33-34,共2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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