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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从销售收入中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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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已成了当前制约工商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缓解流动资金紧张的供求局面,各级银行采取了多种措施,一面努力增加存款,以扩大贷款资金来源;一面按规定督促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以增强企业承担风险和处理意外损失的能力。然而,现行“从生产发展基金拿出10—30%”或“从税后留利中拿出10—15%”,用以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办法,实践证明它既不合理,又不能解决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补充面受到限制。
作者 李志峰
出处 《武汉金融》 1987年第10期54-,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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