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来,在寻求解决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匮乏的问题上,银行所提出的各种措施之所以采纳不多、兑现较少、实际效果不佳,主要是触及到了要财政“减税让利”这个要害。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经营机制的确立,“减税让利”的可能性愈来愈小,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已形成的诸种矛盾将显得更加突出。在当前条件下,“综合治理”的解决模式还在孕育之中,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却是“燃眉之急”。而财政不能少收、企业不能少留和银行不能少补的矛盾,又使银行处于非主要矛盾方面,导致工作受制于财政,对企业也是“信贷软约束”。可以预言,在紧运行的宏观经济中,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工作,很难单独地摆在国家、企业经济活动的主要位置上。这个问题的解决,要依赖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即从根本上调动企业补充自有流动资金的积极性。
出处
《武汉金融》
1988年第3期48-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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