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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行附营典当业务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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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典当作为一项古老的信用业务,在我国被遗忘近40年后,最近在四川、湖南等地又重新出现.并且已收到良好的效果.民间个体企业试办典当业的成功,给金融界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社会主义国家银行能否经营典当业?倘若可行又如何经营?本文就这些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典当业产生的客观必然性典当业俗称“当铺”,是以顾客物品作抵押而发放小额贷款的行业.在我国,典当业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南北朝时就出现了我国最早的典质机构,它们分别设在南齐的招提寺和南梁的长沙寺中.“尝以一束苧就州长沙寺库质钱”,(见《南史·甄法崇传》)
作者 吴鹤立
出处 《武汉金融》 1988年第7期42-44,共3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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