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县级人民银行是中央银行的最基层机构,自1986年县级人民银行恢复保留机构以来,在上级行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虽然探索了一些工作路子,但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县级人民银行的领导地位还没真正确立,职能作用也未充分发挥。这种状况不改变,对整个金融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县级人民银行的工作路子是一个亟待进一步探讨的课题。一、真正确立县级人民银行的领导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虽然从法律上确立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领导地位。
出处
《武汉金融》
1988年第9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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