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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核实后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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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近日,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实名举报人给予最低3000元、最高30万元的现金奖励。该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9年第5期51-51,共1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
关键词 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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