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对于警察的信任程度的高低是决定当下警察能否正常执法、社区警务等活动能否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而公众的犯罪恐惧感,即对于成为犯罪侵害对象的风险预知程度以及城市安全状况的预知程度,往往成为其评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主观指标。基于对辽宁地区1318名大学生的问卷调查数据,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法研究,发现:在引入性别、年级、对他人普遍信任、对警察文化素质程度认知、社会现状满意度、个人生活满意度这些控制变量后,公众的犯罪恐惧感高低会显著影响其对警察的信任程度,即认为城市越不安全的人,其对警察信任程度越低;对成为犯罪被害人担心程度越高的人,其也越不信任警察。
作者
许博洋
王薇
Xu Boyang;Wang Wei
出处
《犯罪研究》
2019年第1期35-44,共10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