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契约是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股东和作为履约主体的注册会计师之间签订的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合同,审计契约的履行可以增强会计信息的质量,增加企业价值。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管理层代替了股东掌握了审计契约的签约权时,股东对注册会计师的激励机制就失去了效用[1]。本文针对管理层掌握了审计契约签约权时,在缺乏外部监督、政府监督和所有者监督等三种不同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收入和努力程度的不同情形,进行特定背景下的审计质量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出处
《市场研究》
2015年第1期67-69,共3页
Marke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