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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党员干部在微信上的行为划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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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制定了《部机关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十严禁'行为规范》,浙江省委办公厅则发布'党员干部微信微博行为十条戒律'(6月12日《新京报》)。党员干部使用微信与普通人有别,因为身份职务的特殊性,这与纪律规定对党员干部言行要求区别于普通人理出一辙。更何况,微信本身是工具,具有沟通联系、信息传递、公共表达等功能,党员干部使用微信,微信本身就是其个人言行的载体,不能不受约束。
出处 《冶金企业文化》 2017年第4期53-53,共1页 Metallurgical Enterprise 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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