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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规定2015年前幼儿园教师必须取得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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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不少在岗幼儿园教师没有教师任职资格的状况,浙江省教育厅宣布了"最后期限":到2015年底前,全省所有幼儿园教师都必须按《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到期仍未取得教师资格,将不得继续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今后,幼儿园新录用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作者 江南
出处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幼教研究)》 2013年第1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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