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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争做“四有”中践行“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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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习总书记对县委书记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新要求。湖北省委对全省干部也提出了做"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干部的要求。作为组工干部,在抓落实上就是要以"四有"标准识别干部、选用干部、配强干部,着力锻造一支堪当重任的执政队伍,使"两为"成为干部工作的新常态。
作者 曹新风
出处 《学习月刊》 2015年第12期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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