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同创立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的同时,也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在他们的第二部伟大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深刻而系统地揭示了法的起源、本质、功能及特征,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诞生.在马克思主义法学形成中,主要是针对剥削阶级法学家割裂或颠倒法与经济的关系和歪曲法的本质的唯心主义法学观,揭露和批判剥削阶级法的虚伪性质和反动本质,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着重强调财产所有制关系对法的决定作用,
出处
《枣庄师专学报》
1996年第4期34-38,共5页
Journal of Zaozhuang Teache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