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日报》消息近日,北京市教委召开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会,民办高校招生时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不得使用"高薪就业""100%就业率"等承诺性用语。招生时,民办高校不得回避、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区别。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独立学院,要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分别制作、备案和发布。非学历教育招生简章和广告在专业设置、证书颁发等内容上要严格区别于学历教育,不得标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的普通本(专)科招生"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16年第5期5-5,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