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8月16日发生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在中国股市中引发了巨大的波澜,证监会经过调查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并对其进行了堪称"史上最重的处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事件就此了结,因为行政处罚并不能够替代刑事责任,至今为止尚未对光大证券及其负责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值得关注。本文就对《刑法》和证券期货犯罪司法解释中对内幕交易罪的规定进行分析,论证光大乌龙指事件完全符合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接受刑事处罚。
出处
《时代金融》
2014年第4Z期168-169,共2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