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进行了全面阐释和理论概括,基层人民银行作为依法行政的实践主体和法治央行的践行主体,在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作用越来越重要。本文从基层人民银行综合执法检查工作实践出发,简要介绍了执法检查中过程中存在的执法管辖权、执法依据以及执法效果方面存在的疑问和困惑,并从执法检查自主权、金融管理创新以及检查程序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出处
《时代金融》
2015年第30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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