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研究了中央及地方政府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控制意图和控制能力的差异,并讨论了这些差异对信贷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本文以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借款合同为样本,研究了三类银行在贷款定价过程中如何看待企业的所有制和违约风险。研究发现,五大行与城商行都会给国有企业显著更低的利率,在贷款给国有企业的时候也不会去关注其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指标。与此相对照,上市股份制银行给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利率水平没有显著差异。虽然上市股份制银行同样不关注国企的负债率,但对于国企的盈利能力的要求明显更严格。对于非国有企业,三类银行都表现出了非常高的市场化程度。
出处
《时代金融》
2017年第2期117-119,121,共4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