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保障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2015年12月起,一年内,人民银行接连印发了《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以下简称《392号文》)、《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26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以下简称《302号文》)三份文件,建立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对Ⅰ、Ⅱ、Ⅲ类户的功能、账户开立、使用、绑定验证渠道和限额等内容均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了解政策实施效果,我们对梧州辖区17家银行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和现场核实,结果显示:部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改造不到位、Ⅱ、Ⅲ类户开户数量少、功能被弱化、银行宣传不到位、客户认识不足等问题,影响了个人账户分类管理政策的实施效果,应予以关注。
出处
《时代金融》
2017年第33期202-202,20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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