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银行业开始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由于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在内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资产结构、客户结构、资产质量、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特殊性,导致"营改增"对其的影响也表现出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大型商业银行不同的特征。本文以晋中市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就实施"营改增"对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出处
《时代金融》
2017年第35期214-214,21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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