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信息作为互联网金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因为它是互联网金融法律关系参与者之间不可或缺的重要介质,本文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为出发点,通过对金融消费者信用信息法律属性和信用信息权内涵的分析,诠释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个人的信用信息权,并从法治社会利益维度为基本要求,通过合理的法律制度的设计与规范配置将维护金融消费者信用信息权益与社会利益相结合,进而也使互联网金融服务者的利益与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相互融合,和谐和发展。
出处
《时代金融》
2018年第3期18-2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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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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