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与金融快速融合,促进了金融创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但新型金融产品本身往往具有跨界混业经营、贯穿多层次市场体系的特征,如何判断新型金融产品的类型,并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是一个现实难题。"穿透式监管"就是要透过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通过对资金来源、中间环节和最终投向的串联分析,甄别金融业务和行为的实质,再根据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产品功能和法律属性确定其监管主体和监管规则,并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和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管,这对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出处
《时代金融》
2018年第33期169-170,共2页
Times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