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错案追究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指的是办理案件的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违反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由相关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追究其责任的制度。近年来司法制度的不断改革要求对法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对法官来说这是一个更高的标准要求,公平公正是法治社会要求的目标之一。司法机关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因素,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在人们的视野中不断出现,不断影响着司法的底线。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纠正了大量错判案件,这些冤假错案的出现不仅仅破坏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更破坏了法律的威严性,严重在了我国社会的发展。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法官扮演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维护着社会的价值取向的道德取向的角色。保证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他机关的影响。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使得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但其仍有不足。本人从我国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现状出发,通过中西方错案责任的比较,分析出我国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优势以及不足之处,取长补短完善我国的法官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出处
《时代金融》
2019年第18期124-12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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