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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在校生非正常伤亡调查及安全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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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9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实施,作为这部新法的亮点,校园安全和安全教育在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五十二条都作了相关法律规定。就在深入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之际,由何伟全撰写的《云南省在校生非正常伤亡调查及安全管理对策》放到了编辑部的案头。通读全文,备感作者用心之苦、用功之细、用时之久,无不体现出作者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对生命的关爱。其实,从1996年起,我国就建立了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但是,在安全教育日益重视的同时,安全事故仍在屡屡发生。据统计,平均每天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死亡的就有40多人,这就是说,几乎每天都有一个班的学生在人们的视线中消失。据调查,校园安全中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就达20多种。专家指出,安全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死亡的第一杀手。同时,专家已指出,通过安全教育,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培养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80%的意外伤害可以避免。本文作者先后在云南省教育厅的德育处、厅办公室、基础教育处等部门工作,繁杂的工作之余,挤出时间,对校园安全和安全教育进行了系统的调查和整理,并把这一课题做成硕士生论文。文中不仅分析了云南在校生非正常伤亡的基本特点和成因,更重要的是提出了防范对策,作者的关切与呼吁与正在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有着共同的目标。刊发此文,作者与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愿望:也许不能拥有一流的校园,一流的师资,一流的教学质量,但我们必须打造一个“平安校园”,为了每一个孩子的生命不受伤害。
作者 何伟全
机构地区 云南省教育厅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06年第10X期42-45,共4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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