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意义。民族地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工业化、城市化程度比较低,教育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少数民族农村人口比较多。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07年第3X期29-30,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