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教育报》消息《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近日颁布,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书作为招生入学和学生编班的依据。《条例》严令禁止'补课''培训'等额外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禁止学校分设或变相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禁止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禁止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组织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条例》规定,教师不得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或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16年第9X期4-4,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