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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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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省定于2016年下半年正式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为确保云南省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省考')和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政策的顺利衔接,特制定如下过渡办法。一、过渡期从2016年1月起至2017年12月31日。二、2016年1月进行最后一次云南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这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三、过渡期内,已取得我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出处 《云南教育(视界)》 2016年第9X期34-34,共1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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