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未成年犯的行刑社会化,要以《北京规则》、《监狱法》、《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法律依据。未成年犯行刑社会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借助社会力量对未成年犯实行“试工”、“试学”;针对未成年犯心理、生理和社会经验特点,进行针对性强的回归社会教育;依靠社会力量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属地帮教”;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帮助管教干部,进行针对性强的个案教育,提高教育水平。今后应当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进一步拓展“试学”的空间,建立“试学基地”.增加“试学”人员;减少司法干预,将未成年犯送到帮教条件较好的社区进行矫正;将余刑较短的未成年犯,送到所外打工,尽快适应社会。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北大核心
2003年第5期19-23,共5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