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185-186,共2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参考文献1
-
1王利明.关于债权与物权及合同无效与撤销权的关系[J].载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同被引文献49
-
1苏永钦.法定物权的社会成本——两岸立法政策的比较与建议[J].中国社会科学,2005(6):79-100. 被引量:23
-
2陈敦.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6):101-107. 被引量:9
-
3谢哲胜.论优先购买权[J].中正大学法学集刊,1998,.
-
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编.《合同法疑难案例判解》(2002年卷),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49页.
-
5齐奇主编.《2004年上海法院案例精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20页.
-
6《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359-366页.
-
7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编著.《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页.
-
8[德]卡尔·拉伦茨著,王晓晔,邵建东等译.《民法通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652-653页.
-
9朱建农.论民法上恶意串通行为之效力[J].当代法学,2007,21(6):88-93. 被引量:28
-
10姜群,相蒙.建立案外人诈害防止参加之诉制度分析[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5(1):149-153. 被引量:6
引证文献6
-
1张力毅.承租人先买权物权效力之辩——台湾地区经验及大陆借鉴[J].海峡法学,2013,15(4):18-25. 被引量:1
-
2刘璐.恶意串通行为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5):252-253.
-
3陈敦.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6):101-107. 被引量:9
-
4戢庆虎.合同相对无效否定论[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9,22(2):55-57. 被引量:2
-
5李鼎.论恶意串通规范的适用规则[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6):104-107.
-
6肖建国,黄忠顺.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理基础[J].民事程序法研究,2014(1):31-48. 被引量:7
二级引证文献19
-
1黄忠顺.间接利害关系人诉讼实施权配置模式[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21(2):162-176. 被引量:5
-
2蒋婷婷.恶意串通行为的规范构成[J].西南法律评论,2021(1):3-15.
-
3李文涛.合同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一种技术化的合同效力评价规则解说[J].法学家,2011(3):74-87. 被引量:30
-
4李伟平.债务人低价转让资产逃避债务的法律适用——以最高人民法院第33号指导案例为分析视角[J].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16(1):198-209.
-
5石冠彬,江海.论一物数卖合同效力与买受人权利救济[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4,32(5):150-159. 被引量:7
-
6赵丹.论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以对虚假诉讼的规制与案外人救济为出发点[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6(2):50-57. 被引量:2
-
7王益强.恶意串通制度中的“串通”分析——以司法审判为视角[J].昆明学院学报,2016,38(4):61-65.
-
8王益强.恶意串通行为中的“恶意”分析——以司法裁判为视角[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6(4):39-44. 被引量:2
-
9邓梦甜.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的效力[J].人民司法,2018,0(16):103-106. 被引量:1
-
10巩志俊.司法拍卖击破租赁权对抗效力的路径——基于C市法院235件案件实证分析[J].人民司法,2018(25):53-56. 被引量:3
-
1谢记科.浅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J].消费导刊,2012(9):186-187.
-
2程海静.债权人撤销权和合同无效的法律适用研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1):71-73. 被引量:1
-
3侯文博.对民法上恶意串通的探讨[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2(29):22-23.
-
4王小利.浅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合同[J].才智,2012,0(23):8-8.
-
5张羚君.无效合同与债权人撤销权认定的司法建议[J].法制与经济,2014,23(15):59-61.
-
6刘伟,王佳云.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之无效合同[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0(21):93-94. 被引量:1
-
7田宏伟.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法制现代化建设[J].前沿,2009(12):58-60. 被引量:5
-
8黄忠.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规范的存废——基于体系的一项检讨[J].人大法律评论,2014(1):188-212. 被引量:5
-
9刘璐.恶意串通行为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5):252-253.
-
10唐婧婵,李张威.中国农村司法实践习俗探究[J].华商,2007(22):6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