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722年法国作曲家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1683—1764)的《论和声》发表以来,其理论原则一直影响着后来作曲家的音乐创作。自此,功能和声就被视为西方多声部音乐的基石。其以自然大调式、和声小调式为调式根基,以三度叠置的三和弦为主,建立在主——下属——属三大功能体系之上的和声学法则。功能和声思维一直贯穿在西方作曲家的创作之中,只是不同的历史时其期侧重的方面不一致。比如在古典主义历史时期,其更强调主——属功能之间的进行,而在浪漫主义时期则侧重于主——下属之间的进行。
出处
《艺术家》
2019年第2期145-145,共1页
The Artists
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藏传佛教的传入对乌拉特宴歌——‘希鲁格哆’生成发展的研究”(项目编号:NJSY16327)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