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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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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了动漫产业和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关优惠政策。两部门《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执行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根据两部门《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出处 《艺术品鉴》 2014年第2期205-205,共1页 Appre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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