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作品是艺术家自由创作的产物,主要表达了艺术家对于生活和世界的,一种独特的表现形式,同时也给审美主体创造了审美鉴赏的可能。依据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的阐述,艺术家和审美主体之间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方式存在差异,因此对于艺术作品的理解也会存在不同的差别。而审美主体之间对于同一作品的理解,也会存在不同的理解。巴洛克艺术,是17世纪欧洲普遍流行的艺术风格。巴洛克,在葡萄牙语中有"不规则的珍珠"的含义,在18世纪,很多艺术家对于巴洛克艺术怀有偏见。而作为审美鉴赏过程中的审美主体,对于巴洛克艺术的美术作品也有着不同的理解,相同的画面,往往会造成背道而驰的理解。
出处
《艺术品鉴》
2015年第12期200-200,221,共2页
Appre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