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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贵自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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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然”一说,最早见于《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注云:“法,谓法则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老子原本论道,以为道以自然为法则,“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既然于自然无所违,故能得人心,顺天意,从而亦能自得。南朝时,文学批评家们借“自然”
作者 张福勋
出处 《阴山学刊》 1983年第2期42-47,共6页 Yinshan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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