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詹姆斯·麦迪逊(1751—1836年)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政治舞台上活动了四十余年。他历任大陆会议议员、制宪会议主要代表、联邦国会众议院议员、杰弗逊政府国务卿和合众国第四位总统。 一、在制定1787年宪法中起了决定性作用 到1781年,北美十三个州的各州议会,都批准了大陆会议宪法委员会制定的《邦联条例》。接着,邦联政府宣告成立。“但这宪文过于软弱,例如邦联政府只有一立法部门,没有固定经费收入,中央费用只靠十三州的自动捐款;就如今日的联合国总部。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71-76,共6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