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农村中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经营形式的重大变化。正是由于这种变化顺应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现况,充分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它对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起了巨大的作用。事情总是要向前发展的,目前在一些农村中,又出现了把土地统一转包给种田能手集中经营的新形式。如何看待这种新趋势?本文就土地转包的必然性,转包的性质等问题谈些粗浅认识。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1期66-71,共6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