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得诗人郭小川生前曾跟我谈起,在五、六十年代之交,当他完成了《将军三部曲》那部韵林绝响以后,就毅然放弃原先打算写下去的长篇叙事诗计划,而专注于抒情诗的探索。他说,抒情诗更难写,总得有许多独特的东西拿出来才行。这话使我记忆常新。今天,渴望着崛起般跃动的新生活需要诗重新聚合人们的热情,而抒情诗也面临社会性的丰富着的文化需求和升高着的审美标尺的挑战与选择。这也就要求我们对抒情诗的观念与形态有所调整和深化。 按照多年以来形成的观念,抒情往往被理解为“情感的直抒”,是诗人生活感受的直接抒发。一般说来,抒情诗不是详细地叙述生活事件的过程,而是直接抒发诗人的思想感情,或寄情于外界事物的描绘”。粗略地看,这种界说似乎没有错,但经不起推敲。若是进一步盘问,矛盾就出现了:是不是抒情诗一律是“直抒”,它可不可以迂迥、幽微、暗示,驰情入幻,眩异逞奇,搞葩织藻,避直就曲地追寻情思的深度与无穷?是不是抒情诗非得是诗人的个人的生活感受的抒发。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1-5,8,共6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