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强调"人存政举",法家强调"不务德而务法",双方主张的不同在于强调处于决定性地位的是"人"还是"法",但儒家并不否定良法,法家亦不反对为善。在清初制度建设时期,究竟应该"治人"还是"治法",从统治者来看,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自明。本文以与国家命脉息息相关的钱粮征收为例,探讨清初相关政策的试错,以考察当时实践中"治法"之困境和随之被提起的"治人"之必然。
出处
《原道》
CSSCI
2016年第1期129-144,共16页
基金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5年度中国比较法学研究课题资助项目“比较法视野下的官僚法:17、18世纪的中国与日本”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