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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人:诸葛亮以法治蜀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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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诸葛亮以法治蜀,是他受到后人推崇的一个重要方面。以法治蜀,主要表现在用人上。《诸葛亮传》、陈寿《上诸葛氏集表》,谓亮辅幼主时"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陈寿又评"诸葛亮之为相国也,……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张裔传》裔谓亮"赏不遗远,罚不阿近,爵不可以无功取,刑不可以贵势免"。这些资料都是世所习知,论诸葛亮者常加引用的。乱世创业君臣。
作者 田余庆
出处 《月读》 2015年第2期64-6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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