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校勘《乐府杂录》"俗乐"及"古乐工"两段文字的基础上,重新解读唐梨园、教坊的沿革。肯定"梨园新院"与"梨园别教院"为同一音乐机构的观点。"梨园新院"即"梨园别教院"主掌宫廷俗乐,兼习供奉新曲以及法曲乐章,开元前隶属太常寺太乐署,开元二年别置左右教坊,梨园新院主掌之俗乐及乐工"于此旋抽入教坊"。
出处
《乐府学》
2014年第1期50-56,共7页
Research on Yuefu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唐人乐府论著辑考与研究》(13BZW063)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乐府杂录》校注”(11JHQ050)
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中国古代乐府文献及其流传”(10XSYK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