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语的形容词性修饰成分大多存在着限制性修饰与非限制性修饰两种解释的可能性,然而在语义层面上,中心名词N与形容词A的语义特征会导致AN优先解释为某种结构。具体而言,当中心名词为指称个体或同质性集合的名词,且形容词程度义被激活时,AN优先解释为非限制性修饰结构;当中心名词为指称异质性集合的名词,且形容词的对比义被激活时,AN优先解释为限制性修饰结构。本文提取的语义规则对于修饰成分本质意义的探讨以及形容词句法功能的分析而言都是一次有意义的尝试。
出处
《语言学研究》
CSSCI
2017年第1期160-171,共12页
Linguist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日语形容词语法语义互动机制的实证研究(13cyy09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现代日语格体系的理论研究(FRF-TP-11-004B)”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