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监督执法中的问题研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A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某羽绒制品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为B 市某企业加工生产羽绒服。A市企业提供了与B市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合同书,合同注明由B市企业委托A市企业加工羽绒服5000件,加工费每件30元,由B市企业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装、说明书、合格证等。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该产品标上标注的方圆认证标志进行调查发现,该认证为B市企业获得的,而A市企业从未获得过该认证笔者对如此标注方圆认证标志是否违法,如违法,适用法律法规等几方面问题有疑问,借贵刊请广大同行解惑。
作者 郑立刚
出处 《中国防伪》 2003年第4期55-55,共1页 China Anti Counterfeit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