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作为精神文明创作领域内的编剧工作,也同样面临着机遇和挑战。由于其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属性,因此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在我国编剧维权相关工作开展当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实现对编剧合法权利的维护。本文对中美编剧的维权方式进行对比和分析,力求通过此举帮助实现我国编剧权益的维护。文中,首先概述了编剧维权的重要性;其次对中美编剧的不同收入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最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应的措施和策略。
出处
《新闻传播》
2018年第12期132-1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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