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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语教学的角度谈一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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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主张用zh,ch,sh,rh 表示■。(2)主张不写出舌尖元音■。(3)主张用■变读表示■。(4)同意原草案用-■表■。
作者 吴昌
出处 《语文建设》 1957年第7期47-4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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