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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国内汉语拼音电报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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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促进文化革命,配合文字改革,邮电部制订“开办国内汉语拼音电报办法(暂行)”分发各省、自治区、市邮电管理局,并决定自今年十月一日起在各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所在地、北京、上海、重庆市相互间试行开办此项业务,国内其余地点,由各省、自治区、市邮电管理局积极布置准备,争取在1959年元旦日前全面开办。这是邮电部门在总路线光辉照耀下的大跃进,是他们在国庆节前夕向党的献礼,也是文字故革工作里的一个重大胜利。让我们预祝这一措施的成功,并希望它能够逐步全面推广开来。现在把有关暂行办法和说明发表出来,供大家研究、参考。
出处 《语文建设》 1958年第11期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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