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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的形体结构和形声原则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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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汉字本身不直接表音,符号数目多,结构复杂,所以要求字的结构可以解释,借以帮助记忆。只是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满足简化的要求,又往往不惜牺牲一些字的可解释性的一面,比如隶书、楷书的“破坏六书”。所谓可解释性,在现行汉字中实际上主要是指形声字。形声字,从其个别字来看,是具有可解释性的;而从其总体来看,则是具有规律可循,可以连类推求的。所以,广大群众欢迎形声字不是无故的。形声字的这一种性格值得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作者 殷焕先
出处 《语文建设》 1962年第11期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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