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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教育厅于10月4日给各县、市文教局发出《关于在学校推广普通话的意见》。文件要求:为了继续贯彻“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市各级文教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学校推广普通话工作,认真培养推广普通话骨干,迅速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推广普通话工作做得较好的学校,县、市各级文教部门应及时表扬并将其经验推广。在小学语文科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办事。
出处 《语文建设》 1962年第12期12-16,23-2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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