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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防止滥用简化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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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来,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以外,群众还另造了许多简化字。在打字和油印的文件上,在广告、招牌、布告上,在作文本、考试卷、原稿中,人们常常遇到一些未经政府公布的不规范的简化字,有的要很费猜测,才能认识。于是,人们发生了一个问题:这样做是不是符合当前文改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其实,这个问题周总理早在1958年1月10日政协全国委员会作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就已经说得很明白。他说:“有些人任意自造简字,除了他自己认识以外,几乎没有别人认识,这种现象自然不好,应当加以适当的控制。”“
作者 化新
出处 《语文建设》 1962年第12期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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