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谈翻译人名地名的转写法(下)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三、转写法的原则10.名从主人这一条不仅是转写法的原则,也是译名的一般原则。所谓“名从主人”就是要求以该人地名“所在国家、民族的原名或其通用的拉丁字母拼写法为翻译标准”。外语中的人地名有可能是借自另一种语言的,这一类人地名必须追溯它的原名,根据原名转写。例如意大利首都罗马(Rome),如果按俄语译名Рим转写,便成了“利穆”。有时候,人地名的原名无从查考,或者这种语言很少有人熟悉,则可按常用译名转写。苏联许多少数民族的人地名,通常按俄语译名转写。名从主人的原则还适用于自署名的拼写。
作者 王超尘
机构地区 黑龙江大学
出处 《语文建设》 1965年第9期11-12,共2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5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